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1年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提示

查看人次:4823 发布日期:2021-07-03
各团总支: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学社衔接”相关工作,现将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31日前发起的转接申请在接收方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9月30日之后发起的转接申请10天内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退回原团组织。
在9月1日-30日期间,各级团组织须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
二、转接要求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需转至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团组织。
2.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1)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
(2)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 6 个月,最长不超过 1 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3.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做强制性处理,不得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4.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备注为参军入伍,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转入特殊单位团组织集中管理。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进行管理。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 “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请团总支按照工作提示落实督办。


院团委
2021年7月3日
发布人:谢岩
审核人:郝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