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文明巡察工作的通知

查看人次:2044 发布日期:2020-09-12

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文明素养,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以实际行动为邢台市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经研究决定,请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安排学生认真学习《关于发布近期创城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做好学生教育培训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大力加强学生行为举止、文明礼貌、服饰礼仪、卫生节俭、文明用语等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部、院团委、学生联会会
二、承办单位
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巡查时间
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30日
四、巡查内容
1、在校园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在校园内打架斗殴;
3、损坏公共财产和设施;
4、在教室、自习室、宿舍、楼道等公共场所大吵大闹,影响公共秩序;
5、穿拖鞋、出入教学区和公众场合;
6、从窗口扔瓶子、泼水、乱扔杂物;
7、乱贴、乱挂小广告;
8、其他不文明行为。
五、巡查安排
1、各系团总支、学生会、青协成立分别成立巡查志愿服务小组(10人-20人),由学生会执行主席担任组长。各巡查小组负责学生工作部分配的场所及附近道路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图所示)。
2、文明校园创建期间(9月8日-9月11日)实行全天候巡查,时间为7:30-18:00。常规文明巡查时段为上午7:30-8:00,中午12:00-12:40,下午5:10:-6:00,
3、文明巡查志愿者应按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不得中途脱岗和提前退岗,不得有聊天、听音乐、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4、文明巡查志愿者须佩戴工作证,注意巡查过程的中使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和行为方式。
5、请各系做好工作安排和文明巡查志愿者的培训,做好志愿者文明巡查时长和工作时间记录。
6、院学生会将成立文明巡查督察组,负责督查各系文明巡查工作,每日通报各系文明巡查情况。
六、注意事项
1、对学生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甚至无理取闹的,可直接向学生工作部、团委提出处理意见。
2、对在文明监督中巡查到的违纪学生,通知其所在系部辅导员老师,按照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请各系于9月7日下午6:00前将本部门文明巡查志愿服务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电子版交至办公楼117室。联系人:魏换霞,电话:0319-8769866。

序号

姓名

班级

系部

电话

辅导员

学生工作部
院团委
学生联合会
2020年9月7日

表格:/data/news/file/20200912/20200912140520_48333.docx


发布人:谢岩
审核人: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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