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市级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查看人次:2341 发布日期:2020-05-18

各分会:

根据邢台市文明办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年度市级文明家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市内城乡在职职工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明礼诚信。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

(三)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传承孝道。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四)敬业奉献。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自觉承担社会义务,扶贫济困,致富不忘国家集体。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七)勤俭持家。家庭成员艰苦创业、辛勤劳动,以勤劳节俭的精神操持家务。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传播健康理念。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养老助残、文化体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要求

获得以下荣誉的家庭可优先推荐参评文明家庭:

(一)市妇联表彰的市级“最美家庭”;

(二)市级党政机关、其他群团组织表彰的全市性荣誉称号的个人所在的优秀家庭;

(三)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所在的优秀家庭。

四、评选程序

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组织民评小组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院领导后,确定1个家庭代表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参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分会要认真组织评选,确保所推荐家庭的先进性和示范性。通过评选表彰,在全院上下形成树立榜样、学习先进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实效,体现过程。要以评选、表彰先进为契机,注重考察日常工作。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请于5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表”纸质版送至办公楼306房间,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王鑫圆,电话:8769875。

附件:2018-2019年度邢台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院工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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