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学生组织/ 2019-06-05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2019年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要求,全力推动国家资助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按照《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19]24号)、《关于贯彻四部委部署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助中心[2017]109号)和《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89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1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坚持“应贷尽贷,精准资助”原则,继续优化贷款办理程序,规范完善信贷管理及回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教育扶贫与金融扶贫上的重要作用,助力打贏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政策意义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为贷款学生出具的贷款受理证明是学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大力推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我省学生资助工作重大改革措施,是实施教育扶贫战略、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系部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台,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三、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认真组织并审核续贷需求学生填报《续贷声明》和毕业学生确认工作
1.组织填报《续贷声明》。各系部应组织本系部有续贷需求的借款学生于暑假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高校经办人应于6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模块下完成续贷声明审核工作,确保借款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2.组织开具《在校证明》并及时注册“学生证”。对于在校学生有首次贷款需求,但因 学生本人已经丢失或暂时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各系部汇总以系为单位名单报给学生处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具《在校证明》来代替“学生证”(《在校证明》详见附件2)
3.组织毕业学生确认。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各系部应指导学生在4月至6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具体路径为:学生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二)积极多方沟通,严格落实政策
1.积极沟通。各系部应及时将借款学生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通知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资助中心,并提醒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2.严格落实政策。各系部、学生处和财务部门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及时沟通。学生贷款到账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告知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日期执行全国统一规定,在每年11月中上旬(最迟不超过11月20日)进行发放并支付到高校账户,贷款因故迟到,可向省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河北分行咨询了解情况,不得向学生催款,也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挠拒收学生贷款,对出现违规拒收贷款,私自设置条件等行为的高校,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上报教育部招生黑名单。
(三)加强政策宣传,注重提升学生诚信教育
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学生,对学生及家长的政策咨询,要耐心细致解答,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关怀。
高校应加强诚信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学生还款意识,并在省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河北分行的指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诚信活动”,使学生懂得“感恩国家,回报社会”。
请各系部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形成文字形式以系为单位交于学生处。(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