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开展“贯彻二十大、展现新风貌、实现新突破”大提升活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强化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欺凌的界定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二、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强化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治理范围
全体在读学生(包括岗位实习学生)。
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振京
副组长:贾铁峰孙大鹏
成员:赵江招吴晓飞董瑞峰张振山方红彬
陈文杰 王 燕郭义明曹小兵耿晓东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德润楼115室),成员为安全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全体教职工。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8769113
五、重点任务
重点治理8个方面突出问题:
1.经常性中伤、讥讽同学的体貌、种族、家人,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恶意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对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
5.恐吓、威迫同学做违背个人意愿事情,造成受害者产生心理阴影,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6.拉帮结派,孤立、排挤同学;
7.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8.通过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平台、游戏平台和手机等,以恐吓、激怒或羞辱同学等网暴行为。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宣教(2023年3月22日前)。积极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防范校园欺凌行动氛围,组织广大师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
(二)排查摸底(2023年3月27日前)。集中开展校园欺凌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校园欺凌苗头隐患,发现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存在问题,建立本部门校园欺凌工作问题、线索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及时妥善处置,闭环销号管理。
(三)全面整治(2023年4月4日前)。对排查出的校园欺凌问题隐患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工作中要举一反三,不断健全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四)检查总结(2023年4月11日前)。认真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及时整改,巩固提升行动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园欺凌行为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各系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努力创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加强组织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报告制度。发现校园欺凌事件,相关人员要立即制止并报告。信息报送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及时报送事件最新进展及处置情况。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系部,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对失职渎职的,将严格追责问责。
请各系部于3月27日前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排查台账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办公室,排查台账要求“零报告”。
联系人:李江联系电话:8769112
附件: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排查台账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