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更多

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054000

03198769858

hbjd666@163.com

//www.deservedlife.com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访问量:1880/人次

首页> > 就业创业政策- 文章详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 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教学[2010]26号 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位 各高校要大力做好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要结合创业教育的开展,组织专场政策宣讲会、主题班会等活动,通过校园广播、公告栏、校报、网络、制作政策解读卡等方式,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领及使用方法宣传到每个院系、每个班级、每一名同学,帮助广大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二、加强领导,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自2011年1月1日起,教育部将通过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开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上网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作为自主创业税收优惠的凭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统筹协调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的申领工作,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要按时审核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教育)由学校就业部门统一管理;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由学校的学籍部门负责。 三、加强业务学习,确保《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审核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各高校要指定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负责《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审核发放工作,学校系统管理员可登陆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后台(admin.ncss.org.cn)进行系统维护和审核。请各高校于1月10日前,将系统管理员申请表传真至省教育厅学生处,由省教育厅分配用户账号后,即可开始使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核系统。各高校可自行从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hbxsw.com)下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及审核系统用户手册》及演示PPT学习审核系统使用方法,如有问题,可与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文逢博;联系电话:0311-66005726。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核系统管理员申请表 河北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二月 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