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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秋季开学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9-05浏览量:135

2021年暑假即将结束,新的学年即将开始,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快乐启航!


致学校


1.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在秋季开学前和开学初组织人员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围墙内外、在建工地、体育设施、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等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对校园食品、消防、校园治安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国旗下演讲、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适合学生年龄段特点的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火灾、食品、防踩踏、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尽快组织安排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清除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对食堂后厨和就餐场所、设施设备和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堂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加强诺如病毒和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严防发生食源性疾病。
  4.加强心理健康管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 
  5.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紧绷防疫安全之弦,科学精准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致学生
1.注意防疫安全。学习了解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疫情防疫规定,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2.注意交通安全。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路上听从指挥;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3.注意人身安全。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言行,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不玩危险游戏,不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不在放学后或节假日私自下水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身体不舒服时,特别是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要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积极参与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4.注意食品安全。学生就餐尽量选择学校食堂或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整洁、餐饮安全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不吃“三无食品”,不买无证经营和小摊小贩的食品,个人餐具要及时清洗,谨慎选择网络订餐外卖食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习惯,降低“病从口入”风险。
5.注意信息安全。不要相信冒充警察、冒充熟人或老师、电话欠费、电话涉嫌洗钱犯罪、游戏卡充值、虚假中奖、银联卡透支、通知退费退税、冒充黑社会、订退或转让票、高新招聘、网银升级、冒充亲友借钱、虚假股票信息、引诱汇款、网络购物交易、网络交友、刷单赚钱等类型的诈骗;不要轻信不明对象的可疑信息、电话;不把自己的信息透露给陌生人。

致家长
1.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在放学后、节假日等溺水事件易发期安全的监管,对子女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学生校外期间出现监管真空。
2.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家长应主动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以身作则、示范引领,教育引导子女“知风险、会避险”,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切实加强家校协作。督促孩子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因故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积极配合学校加强疫情防控;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转自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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