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
供稿单位: 查看人次:4106 发布日期:2019-07-30 分享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学生会是在院党委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双重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和在学生处具体管理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宗旨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带领广大学生完成学生会在学生工作及校园建设中的具体任务。同时有权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和意愿参与有关学生的评优、检查、处罚、日常管理与服务、大型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活动,协助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全院学生服务。
(四)沟通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党政与广大学生的关系,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内学生管理、服务等工作,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全国学联章程规定:凡在校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为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养成严谨的学风,维护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而努力。
(二)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学好各门功课。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
(四)会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并积极完成本会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会内外的批评意见,搞好本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六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一切政治活动和文体活动的权利。
(三)会员有对自己选出的代表进行监督和遵照章程、通过民主改选的方式,撤消代表的权利。
(四)会员对学生委员会和院、系学生会及各职能机构的工作有咨询、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五)会员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六)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上级反映。
第三章 组织原则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学生会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权,并对其负责。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并提议,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筹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二)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的一届院学生委员会。
(五)讨论通过学生会工作的重要决议及发展大计。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组织,设执行主席1人,秘书长1人,人选由筹委会提名,大会通过产生。
第一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代表在学代会有选举学生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为学生会委员的被选举权。
(二)会员代表有遵照章程监督学生委员会的义务和权利。
(三)学代会闭会期间,会员代表有宣传和贯彻学代会决议的权利和义务,有收集、反映执行决议情况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四)会员代表有遵照国家法律,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维护本会正当合法权益和会员根本利益的权利和义务。
(五)会员代表有沟通会员与学生委员会之间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闭幕期间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关,它具有以下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重大事情由学生委员会决定,会议提案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生效。
(二)在学生委员会内部选举院学生会主席及任命系学生会主席,有对院学会主席及系学生会主席提出批评,直至三分之二委员通过强制罢免的权利。
(三)对主席聘任的职能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有否决权。
(四)可根据本章程,依照具体情况,拟订工作规范。
(五)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按月定期召开。
(六)根据具体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增补委员,但人数不多于原委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一条 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学生会是在院党委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双重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和在学生处具体管理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宗旨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带领广大学生完成学生会在学生工作及校园建设中的具体任务。同时有权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和意愿参与有关学生的评优、检查、处罚、日常管理与服务、大型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活动,协助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全院学生服务。
(四)沟通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党政与广大学生的关系,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内学生管理、服务等工作,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全国学联章程规定:凡在校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为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养成严谨的学风,维护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而努力。
(二)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学好各门功课。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
(四)会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并积极完成本会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会内外的批评意见,搞好本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六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一切政治活动和文体活动的权利。
(三)会员有对自己选出的代表进行监督和遵照章程、通过民主改选的方式,撤消代表的权利。
(四)会员对学生委员会和院、系学生会及各职能机构的工作有咨询、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五)会员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六)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上级反映。
第三章 组织原则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学生会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权,并对其负责。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并提议,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筹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二)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的一届院学生委员会。
(五)讨论通过学生会工作的重要决议及发展大计。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组织,设执行主席1人,秘书长1人,人选由筹委会提名,大会通过产生。
第一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代表在学代会有选举学生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为学生会委员的被选举权。
(二)会员代表有遵照章程监督学生委员会的义务和权利。
(三)学代会闭会期间,会员代表有宣传和贯彻学代会决议的权利和义务,有收集、反映执行决议情况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四)会员代表有遵照国家法律,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维护本会正当合法权益和会员根本利益的权利和义务。
(五)会员代表有沟通会员与学生委员会之间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闭幕期间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关,它具有以下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重大事情由学生委员会决定,会议提案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生效。
(二)在学生委员会内部选举院学生会主席及任命系学生会主席,有对院学会主席及系学生会主席提出批评,直至三分之二委员通过强制罢免的权利。
(三)对主席聘任的职能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有否决权。
(四)可根据本章程,依照具体情况,拟订工作规范。
(五)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按月定期召开。
(六)根据具体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增补委员,但人数不多于原委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十三条 学生会办公机构依次分为院学生会、各系学生会、班委会三级组织,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十四条 院学生会设秘书长1人,主席1人,副主席多人及其他各职能机构。聘任团委委员为秘书长主持工作,在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表其行使职权。
第一十五条 院学生会机构职责
第一款 秘书长
(一)把握学生会工作方向及开展对学生会干部必要的培训工作。
(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计划实施,起草学生会重要决议,文件。
(三)负责学生会的物品管理和档案管理。
(四)对外有代表学生会发言的权利。
(五)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表其监督检查学生会工作,对主席聘任的职能机构负责人有否决权。
第二款学生会主席:
(一)主持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三)依据学生会干部标准,提名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建议罢免学生干部,由学生会委员会通过生效。
(四)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领全体成员遵守本《章程》。
第三款学生会副主席
(一)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学生会全面工作,并负责单项分管工作。
(二)在学生会主席外出情况下由常务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四款各部部长:
(一)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部的全面工作,并有义务承担本部工作的全部责任。
(二)各部部长可以向学生会主席提名或建议罢免本部工作人员,经学生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三)学生会各部在工作中应认真负责,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学生会的集体荣誉。
第一十六 各系学生会:
(一)系学生会是院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在院学生会、系党委组织的双重领导和院团委及系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各系学生会工作。
(二)系学生会可根据本系学生会工作的需要设立有关部门,但必须先上报院学生会,经批准后方可设立并执行其职能。
(三)系学生会设置的各职能机构,必须接受院学生会相应职能部门的领导。
(四)各系学生会可依据自己的特色,采取不同于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方式。但主席必须是院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系学生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学生委员会和院学生会的决议和决定。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一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包括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
(二)院、系学生会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
(三)班干部是本系的基层干部。
第一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鲜明的政治立场。
(二)熟悉学生会的工作业务。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能够以奉献的精神为广大青年学生服务。
(三)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坚持原则,团结同学,以身作则,作风正派。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主动刻苦钻研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在青年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代表广大青年学生的正当利益。
(六)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纪律,能够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
第一十九条 对于工作积极并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和会员,学生会可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 考虑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实际,奖学金及其他奖励,依据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有关规定单独评定或优先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院、系学生会活动经费由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解决。
第一十三条 学生会办公机构依次分为院学生会、各系学生会、班委会三级组织,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十四条 院学生会设秘书长1人,主席1人,副主席多人及其他各职能机构。聘任团委委员为秘书长主持工作,在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表其行使职权。
第一十五条 院学生会机构职责
第一款 秘书长
(一)把握学生会工作方向及开展对学生会干部必要的培训工作。
(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计划实施,起草学生会重要决议,文件。
(三)负责学生会的物品管理和档案管理。
(四)对外有代表学生会发言的权利。
(五)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表其监督检查学生会工作,对主席聘任的职能机构负责人有否决权。
第二款学生会主席:
(一)主持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三)依据学生会干部标准,提名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建议罢免学生干部,由学生会委员会通过生效。
(四)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领全体成员遵守本《章程》。
第三款学生会副主席
(一)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学生会全面工作,并负责单项分管工作。
(二)在学生会主席外出情况下由常务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四款各部部长:
(一)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部的全面工作,并有义务承担本部工作的全部责任。
(二)各部部长可以向学生会主席提名或建议罢免本部工作人员,经学生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三)学生会各部在工作中应认真负责,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学生会的集体荣誉。
第一十六 各系学生会:
(一)系学生会是院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在院学生会、系党委组织的双重领导和院团委及系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各系学生会工作。
(二)系学生会可根据本系学生会工作的需要设立有关部门,但必须先上报院学生会,经批准后方可设立并执行其职能。
(三)系学生会设置的各职能机构,必须接受院学生会相应职能部门的领导。
(四)各系学生会可依据自己的特色,采取不同于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方式。但主席必须是院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系学生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学生委员会和院学生会的决议和决定。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一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包括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
(二)院、系学生会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
(三)班干部是本系的基层干部。
第一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鲜明的政治立场。
(二)熟悉学生会的工作业务。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能够以奉献的精神为广大青年学生服务。
(三)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坚持原则,团结同学,以身作则,作风正派。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主动刻苦钻研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在青年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代表广大青年学生的正当利益。
(六)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纪律,能够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
第一十九条 对于工作积极并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和会员,学生会可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 考虑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实际,奖学金及其他奖励,依据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有关规定单独评定或优先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院、系学生会活动经费由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