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学金评定规定
学生奖学金评定规定
供稿单位:办公室 查看人次:4961 发布日期:2009-11-09 分享到: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学生奖学金评定规定
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欧宝官方体育app下载ios 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奖学金的设置
凡经国家统一考试,被欧宝官方体育app下载ios 录取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均有机会享受奖学金。
(一)奖学金的类别
1.综合奖学金
分一等奖和二等奖,用于奖励在品德、学习、体育、劳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2.特殊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院级以上(不含院级)各类竞赛活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取得较大荣誉,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学生。
(二)奖学金受奖比例及标准
1.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每生每月100元;二等奖获奖比例为15%,每生每月50元。
2.特殊奖学金
获奖比例不定,依据学生参加各类活动的等级和成绩进行奖励。市级:每人奖励100-500元;省级:每人奖励300-1000元;国家级:每人奖励800-5000元。
二、奖学金的评定
(一)综合奖学金的评定、程序和方法
各系成立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书记、系主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班主任和系学生分会主席组成,系书记任组长。
1.由辅导员、班主任和主要班干部依据学生德、智、体、勤各项参评指标所占的比例计算出每个学生的综合量化积分,排出名次,列出各等获奖者名单。
2.征求任课教师和同学意见,经系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本系公示后填写《奖学金申报表》。
3.交学生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特殊奖学金的评定、程序和方法
欧宝平台app苹果版 成立特殊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处长、团委书记、各系书记和院学生会主席组成。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
1.由各系(部门)汇总参加院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和重大社会活动的学生情况,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交。
2.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参加各活动的级别、规模、成绩及社会影响进行裁定,确定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列出获奖者名单。
3.在全院公示后填写《特殊奖学金申报表》。
4.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奖学金的发放
1.奖学金按一年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发。
2.上一学期的奖学金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评审、发放。
3.按照有关规定,每届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再评定综合奖学金。
四、补充规定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享受奖学金。
2.凡学业成绩有一门及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不享受奖学金。
3.德育分低于综合积分该项分值的80%者,不享受综合奖学金。
五、附则
本规定自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奖学金评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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