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供稿单位:科研发展中心 查看人次:14553 发布日期:2022-05-04 分享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推动高质量、健全新体系、夯实硬保障进行全方位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激发职业教育活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职业教育说到底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就业教育,需要适应社会需要。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要面向党和国家事业需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让学生学到养家糊口的硬功夫、练就安身立命的真本事,让参与的企业有效益、得实惠。为确保适应性,新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再发力,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寻求新突破,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符合职业教育自身特点的质量评价制度,走自己的路。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法明确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加强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特别增设了“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专章,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编制配备、岗位设置、专业发展、职务评聘、工资待遇等进行全面规范,鼓励更多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进校园,以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科学完善的体系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新法总结了近年来各地中高职衔接、本专科协同、职教本科的探索实践,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乃至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彻底打通了上升的“断头路”,实现职业教育各层次的纵向贯通。新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这有利于搭建起职普融通的“立交桥”,实现与普通教育之间横向联通。

新法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高强度的保障,这让职业教育发展更有底气。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新法明确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以及各级政府及其教育、人社等部门的职责。并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二是加大政策供给、投入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信贷等手段,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减负、增效。压实各级政府经费投入责任,增强经费保障的刚性。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优化发展环境。弘扬工匠精神,提高职业教育及师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待遇保障,加大职业教育表彰、奖励力度,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增强执行力。针对经费保障不力、教育质量低下、管理混乱等长期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顽瘴痼疾,侵害学生实习实训等师生权益的常见违法行为,增加“法律责任”专章,以强制性、威慑力,为职业教育撑腰站台。

发布人:孙立涛
审核人:万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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